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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不能年鉴化 年鉴不能方志化

点击数:81132011-10-20 00:00:00 来源: 腾龙公司客服中心-19908888867

内容提要:本文包括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从20世纪20、30年代起至今,分三个阶段介绍了方志年鉴化和年鉴方志化近百年的纠葛。第二部分论述年鉴与地方志的异同:从文献的资料性、内容的广博性、体裁的客观性、出版的连续性、功能的存史性、文风的简约性等六个方面说明两者的共同点;从起源不同、发展历程不同、性质不同、载体形式不同、体裁不同、功能不同、体例不同、资料性质不同、编纂出版周期不同、研究程度不同等十个方面论证两者的不同点。第三部分评说年鉴与地方志近百年关系的三大观点,取代说、长编说和资料异同说、相得益彰说或两花竞放说;指出

关键词:年鉴;方志;比较研究

方志年鉴化和年鉴方志化的纠葛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但过去都停留在理论上,一直在争论中。但是,现在已在不少地方付诸于实践,编纂出的二轮志书,有的是10多部年鉴堆积而成,缺乏系统性、严密性、科学性,成了年鉴的浓缩本;近一二年编纂出的年鉴,有的明显地方志化,成为一本本小方志。这种现象应该引起我们每一位从事年鉴工作和从事方志工作的专家学者的高度警惕。过去笔者讲过“方志不能年鉴化,年鉴不能方志化”①,也讲过年鉴是不能仅仅作为地方志的 “资料长编”而存在的。②但那都是在一篇长文中所阐述的其中一个观点。今天根据形势的需要,笔者则把“方志不能年鉴化,年鉴不能方志化”列为专题,专门进行论述。

一、近百年的纠葛

方志年鉴化和年鉴方志化的纠葛不是始于这些年,也不是始于上个世纪的八九十年代,而是始于20世纪前期,至今已有近百年的历史。近百年纠葛史,笔者把它分为前期、中期、近期三个时期加以介绍。

1.前期纠葛。主要发生于20世纪2030年代。现知中国最早的年鉴,是清同治三年(1864)创办的《海关中外贸易年刊》,③④至今快150年了。它是由当时操纵中国海关大权的全国海关总务司署下属的统计科主办,且至今是中国出版历史最长的年鉴(截至1948年)。现许多文章还在说中国年鉴最早是1909年在沈阳出版的《新译世界统计年鉴》,中国年鉴至去年是整100年,乃至举办中国年鉴百年纪念会。⑤这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中国年鉴编纂工作,在20世纪2030年代出现了一个热潮。这个热潮很是不小。19281937年是南京国民政府的“黄金十年”,中国公路通车里程增至116万千米,新建铁路7895千米;国内工商业快速发展,1936年甚至出现几百万美元的贸易顺差;1937年全国银行存款总额近40亿元,比1931年增近一倍;19311937年,小学生人数增长86%,大学生人数增长94%。⑥上海在此时超过香港,赶上东京。随社会、经济的发展,当时年鉴编纂出现热潮。据不完全统计,10年间至少创编104种年鉴(表1),⑦⑧⑨平均年创刊10种多,这种发展速度是1980年以前中国100多年年鉴发展史上所没有的;当时不少人已认识到年鉴的重要性,其认识并不亚于我们今天的认识。如1933年出版的《申报年鉴·序》说:“年鉴占世界各国出版界之重要位置。自世界文明日进而后,事志之变化日繁,                

                 1  19281937年中国创刊的年鉴

年份

年鉴名录

1928

《中国劳动年鉴》(北平)《广州卫生年鉴》《成都市市政年鉴》《台湾年鉴》

1929

《新国民年鉴》《广州市政府统计年鉴》《满州会社年鉴》《中国国民党年鉴》《广州统计年鉴》《越南华侨年鉴》《中华年鉴》《东北大学年鉴》《暨南年鉴》

1930

《民国年鉴》《无锡年鉴》《湖南年鉴》《盐务年鉴》《东北年鉴》《大夏年鉴》《辽宁省财政统计年鉴》

1931

《世界年鉴》(大东书局)《实用国民年鉴》《财商学院年鉴》《河南教育年鉴》《广州商业年鉴》《铨叙年鉴》《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年鉴》《湖南政治年鉴》《天津电报局业务年鉴》《河北财政特派员公署年鉴》《图书年鉴》《东省特别区十九年度教育年鉴》

1932

《中国名人年鉴》《中国文艺年鉴》(现代书局)《平汉年鉴》《陇海铁路年鉴》《满州年鉴》《中国年鉴》(上海日报社)《商业新年鉴》《香港华商总会年鉴》《铁道年鉴》(粤汉局)《国立北平大学工学院年鉴》

1933

《申报年鉴》《时事年鉴》《无锡公安年鉴》《中国劳动年鉴》(南京)《津浦铁路年鉴》《铁道年鉴》(铁道部)《广西年鉴》《山西省统计年鉴》《江大年鉴》

1934

《世界各国国势年鉴》《中国经济年鉴》《全国银行年鉴》《岁计年鉴》《国际联盟军备年鉴》《满州帝国文教年鉴》《安徽省统计年鉴》《香港年鉴》《中国教育年鉴》《中国电影年鉴》《中国外交年鉴》《河北省统计年鉴》《国货年鉴》《联华影业年鉴》《奉天省经济年鉴》《中国文艺年鉴》(北新书局)《满州商工年鉴》

1935

《中国年鉴》(英文)《广东年鉴》《江苏年鉴》《新都年鉴》《上海市年鉴》《上海医师公会年鉴》《大晶报、铁报联合组织年鉴》《中国教会年鉴》《中国国货年鉴》《清季外交年鉴》《财政年鉴》《交通年鉴》《暨中年鉴》《天津市统计年鉴》《满州银行会社年鉴》《中国保险年鉴》(人寿)《中国保险年鉴》(中国保险社)《中国银行年鉴》《广州年鉴》

1936

《世界知识年鉴》《山西造产年鉴》《江西年鉴》《内政年鉴》《航业年鉴》《满州运动年鉴》《上海市统计年鉴》《影戏年鉴》《儿童年鉴》《金山县年鉴》《新闻年鉴》

1937

《中国年鉴》《湖北年鉴》《青岛特别市公署行政年鉴》《福建省统计年鉴》《满州文艺年鉴》《奉天经济统计年报》

一切政教工商经济社会种种事业之进展,亦一日千里。非有年鉴,无以资逐年之比较;亦非有年鉴,无以供平常日用之参考。故年鉴为各界人士所必需,已甚明显”。⑩1935年出版的《内政年鉴·序》说:“年鉴者,综合一年来行政状况,一一撮其大要,或列为图表,以供现代之研究而备后来之取鉴者也”;《序二》说;“泰东西各国,于年鉴之作,尤视为高文典册,盖所以表政事、重鉴戒、法至善也”;《编辑凡例》指出:“本年鉴内容,着重事实之叙述及数字记载,凡空洞理论及批评文字一概不录”。1936年出版的《江西年鉴·序》说:“欲冀于最短之时间,费至少之精神,得是以应付此时代环境之资料,非有此种年鉴以供按索”,年鉴“在现代出版界中常占重要位置也”。而且一些有识人士已敏锐地察觉到这类舶来品(年鉴)与我国传统的地方志有许多共同点。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发布要求各地修志的文告,于是修志编鉴的关系成为一个重要话题,许多学者认为两者关系密切,进而提出各种主张。

①一些学者提出以年鉴取代方志的主张(取代说)。代表性人物是时任浙江大学校长的蒋梦麟(18861964,后任北京大学校长、国民党南京政府教育部长,行政院秘书长等职)。1929年,蒋梦麟受邀参与续修《浙江通志》工作,提出:“省志问题,在现代之立场,以切用为目的,其材料应侧重现状,切于实用,注重物质方面” ;进而主张“解散旧体,编辑三书(年鉴、各门调查、省史)”。他把传统的志书称为“旧体”,要用年鉴等加以替代。

②一些学者把年鉴归入方志,包括认为年鉴是方志的资料长编。时任西北联合大学教授的语言文字学家、方志学家黎锦熙(19001978)在1938年出版的《方志今议》一书中,认为“蒋氏主张除‘省史’外,‘年鉴’与‘专门调查’二书,实与章氏(章学诚)于‘志’外分辑‘掌故’、‘征文’二书,用意相仿,特其目标一重存史,一重在致用耳。”他说地方志的功能是“时代所需,须呈四用(即科学资源、地方年鉴、教学材料、旅行指南)”。而“地方年鉴”的功能是适应时代所需,现今一切学术研究、行政、文教以及工商业都能用得着。继而在《方志今议》中提出地方年鉴“长编说”,指出每年出一本地方年鉴,过1015年即可增订续修为地方志。在书中,他以陕西城固县为例,指出《城固年鉴》即是《城固县志》的资料长编。还说:“有此‘长编’,县志之基已奠,只需益以沿革考证,而损其繁称琐录而已”。“年鉴之用仍须存于方志之中,规制即陈,续修亦易,且可逐年添附,无须重举也”。《江西年鉴·序》更把年鉴归为方志,说:“今日各国之年鉴,亦即史之属也。划省以为年鉴,即方志之属也”。

③更多学者认为年鉴与方志是互补的。刘士木认为,“历史系记载一国之典章文物,及一切演进之事象,明其因果得失,以资现在及将来之考镜。年鉴则只限于当年之事象,为吾人身历而亲知之现代史料”。他们认为史志“多识大遗小”“苟索体例”,“重文字之记述,而轻数量之序列”,“往往数十年或百余年始一纂修,其间事物变迁之真相不免挂一漏万”;年鉴则“随事物之演变进化,而为逐年损益厘定”,“侧重统计数字之编列;而以文字叙述为之辅”。因此,年鉴“可为他年修志之取材”,“洵足补史志之不及矣”。

2.中期纠葛。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至2005年。1979年,邓小平作出指示:编辑出版年鉴,很有必要,这是国家的需要,四化建设的需要。由此,中国年鉴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迎来了大发展、大繁荣,随着地方志系统编鉴工作的深入发展,再次引发了年鉴与地方志关系的讨论。这个时期讨论较为深入,主要有三种观点。

①方志年鉴化说。实质是始于20世纪20年代,以蒋梦麟为代表的取代说,即认为应该由年鉴取代方志。中期该观点具代表性的是向伟在1988年发表的《地方志与地方年鉴》一文。文中认为:“地方性年鉴是地方志的编年史,是地方志一年的横断面,它每年连续不断出版,又是地方性的百科全书。在现实价值上,地方年鉴优于地方志,它讲究时效,传播信息及时,对观察的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作用更直接,更积极主动。”“当今的时代,是讲究时效的时代。时间就是财富,效率就是生命。几十年修一次地方志,事实上是不适应社会发展了。”“由于历史的原因,第一批社会主义新志书需要上溯百多年的历史外,以后的就可以过渡到地方性年鉴代替地方志,一年一修。这样,既可存史,又可及时地服务于社会。”“地方志的现代化,使用地方年鉴来代替,这是历史的必然,社会的要求”。

还有一些同志主张地方志应该像年鉴一样,改为条目体,变为工具书。

②长编说,即年鉴是方志的资料长编。此说始于20世纪30年代,发明者是曾任西北联大教授的方志学家黎锦熙。黎氏认为《城固年鉴》是编修县志的资料 “长编”,强调说:“有此‘长编’,即县志之基已奠,只需益以沿革考证,而损其繁称琐录而已。”以后有不少人主张此说,如说年鉴志书“似如‘台阶’与‘楼梯’:一级一级的若干个台阶构成了楼梯;一年一部年鉴恰似一级台阶,一部志书就恰似由若干个台阶构成,才称之为楼梯。因此,年鉴是志书修志前积累的‘资料长编’、资料基础;志书则是年鉴的浓缩本,是高度的提炼”。

这个时期,年鉴方志化的主张和做法也是存在的。主要表现为一些年鉴不加选择地套用“横不缺项、纵不断线”、“生不立传”等志体来编纂年鉴(注:实际上地方志的编纂也是很难做到“横不缺项、纵不断线”的,能做到“横不缺主项、纵不断主线”已是相当不错了),把年鉴编成为小方志。

③相得益彰说,即主张年鉴与方志应该两花齐放,相得益彰。该主张的代表人物是曾任中国年鉴研究会会长的尚丁,他在20多年前发表《方志、年鉴比较说》一文中指出:“方志和年鉴,不存在谁取代谁的问题。它们是一对兄弟,应该各有所侧重,取长补短,相互配合,相得益彰”。时任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副组长的郦家驹于1991年发表《地方志与年鉴》一文,也指出地方志与地方性综合年鉴“两者各有其特点,有其各自的独特作用”。2005年出版的《中国现代方志学》亦说:“有志而无鉴,缺乏近期的资料积累;有鉴而无志,则缺乏对一段时间长河资料的提炼和升华”。

3.近期纠葛。2006518国务院发布《地方志工作条例》至今。此时期,有关年鉴与地方志关系讨论的文章更多,并在前、中期的基础上大大地深入了一步。主要观点如下:

①年鉴方志化说。一些人提出:“从某种意义上说年鉴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年度志书,也可以说是待加工的志书毛胚或半成品”。所以,“年鉴的总体设计要服从续志”,“年鉴选题要服从续志”,“年鉴的品位要服从续志”;年鉴要“保障续志的资料要求,避免和减少资料储备的缺少和贫困”,还要“注意克服年鉴内容结构的短期行为,不单纯追求新潮、时光、时髦,注重资料内容的长效性和存史性”;“注重已经对应和应该对应志书的类目和分目的稳定性”。这种主张,实质是让年鉴成为方志的附庸,年鉴不成为年鉴,而成为小方志。有人还提出年鉴要在篇目、文体、文风等方面与地方志全方位的接轨;提出要站立志书的高度编纂年鉴,这样的年鉴也必然是方志化。

②两花竞放说。以孙关龙的《年鉴与地方志的比较研究》和赵庚奇的《试论地方志与地方综合年鉴的异同》为代表。孙关龙一文从地方志2000余年历史、年鉴约500年历史讲起,阐述了年鉴与地方志有六个共同点(文献的资料性、内容的广博性、体裁的客观性、出版的连续性、功能的存史性、文风的简约性)、九个不同点(起源、历程、性质、载体形式、功能、体裁、体例、出版周期、成熟程度的不同),指出他们是“两种文化载体,切不可因为共同点多,而混淆两者的根本区别,乃至以为可以相互取代”。提出“替代说、长编说是不可取的,方志年鉴化、年鉴方志化亦是不可取的,年鉴和地方志应该是两花竞放,各显特色,互尊互学,共同繁荣”。“唯有两花竞放,才有利于年鉴、地方志的发展和繁荣,才有利于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和繁荣。替代说、长编说,方志年鉴化、年鉴方志化,都只能是一花独放,一花败衰,不利于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与繁荣”。这是年鉴、方志双赢说,既反对了年鉴单赢说,也否决了方志单赢说。

赵庚奇一文认为地方志与地方综合年鉴具有行政区域同一性、体裁多元性、记述客观性、编纂连续性、出版权威性等共同点,同时指出它们发源地不同、性质不同、断限不同、资料特点不同、编写单元不同等差异,提出两者“同中有异,异中有同,既不应以此代彼,也不应彼此趋同。只有坚持志鉴并举,取长补短”,中国的文化事业才能更加繁荣发展。

③资料异同说。《上海年鉴》编辑部的田骅针对“长编说”指出,“似乎年鉴与志书的资料可以相互糅合:为满足志书资料的需要,设计年鉴的框架和收集资料范围;以历年年鉴资料的叠加或整合,结集为志书”。“其实,如果对志书资料和年鉴资料进行比较分析,不难发现,同为地情资料载体的年鉴和志书,在资料的选择和采集、编排和撰写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年鉴资料不能等同于志书资料,更不是志书资料的全部。”他比较年鉴资料与志书资料的异同,指出“志书资料和年鉴资料各具个性,两者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正是这种个性、这种差异决定了志书和年鉴是不同性质的资料载体”。“记述时段的差异。志书记述的是一个比较长的历史时段,其跨度可以是10年、20年或更长的历史阶段;年鉴记述的是刚刚过去的‘现实’,其时间跨度为1年。记述时段的差异,使得志书和年鉴对资料的选择和记录具有不同要求,不同的规范”。“记述事物的完整性与反映一个事物的年度特点的差异。志书资料讲究横不缺项、纵不断线,主要的门类、主要的历史线索、起始发端、中间的重要转折、现状都应大致不缺,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其着重反映的是某个完整的事物,并具有时代特征、地方特色。试图从志书中追寻年度特色,有悖于志书这个资料载体的性质和功能。年鉴资料在注意时代特征、地方特色的同时,讲究年度特色,以记述年度内的大事、新事、特事和要事为主要内容,在年鉴资料条目的记述要素齐备的情况下,一般在下一年的年鉴中不再记述同一事物;年鉴资料要求突出事物的特点、年度特色,一般不对事物进行追溯性记述。年鉴资料可以给志书提供的是一个事物的年度信息和追寻这个事物的线索,而非该事物的全貌。试图从年鉴中获得对一个事物的历史线索、起始发端、中间重要的转折和现状等,有悖于年鉴这个资料载体的性质和功能” 。两者“对资料的选择和撰写各有规范,抹杀年鉴和志书的个性,会混淆两种资料载体的性质,年鉴将不再是年鉴,志书将不再是志书。区别年鉴和志书的差异,利用年鉴资料为编纂志书服务,是完善、充实志书资料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年鉴价值的实际体现。”

二、年鉴与地方志的异同

一个是已有2000多历史的土生土长的“国货”、“国粹”——地方志,一个是地地道道的“舶来品”——年鉴,两者之间的纠葛已有近百年的历史。地方志和年鉴两者之间的共同点确实多,常常淹没或掩盖了其差别,但是从根本上说来纠葛的症结,是我们研究不够,在方志界、年鉴界还没有真正地搞清楚他们之间的异同。因此,笔者拟在此再次“抛砖引玉”,讨论两者的异同点,以加强对这一课题的研究,尽早解决两者的纠葛,做到“两花竞放”。

1. 年鉴与地方志的共同点。两者共同点,笔者仍认为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文献的资料性。年鉴是资料性工具书,方志是资料性志书,两者都以资料性见长,资料性既是年鉴的最基本属性,又是地方志的最基本属性。

内容的广博性。即内容的百科性。无论是年鉴还是地方志,其内容都很广博,一地之方方面面中凡是重要的或详或略都要有所涉及,都需要横陈百科。

③体裁的客观性。年鉴和地方志都主张客观公正,科学严谨;都要求“寓观点于事实之中”,让事实说明;都不能有政治宣传的色彩,不搞批判,不搞颂扬。

出版的连续性。年鉴每年出一本,以“年”为单位连续编纂出版。地方志以数十年为一修,清雍正时规定六十年一修;民国时南京政府规定省志三十年一修,市志和县志十五年一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二十年一修,即按时段连续编纂出版。

功能的存史性。年鉴首要功能毫无疑向是提供人查检,服务当前,但也不排斥其存史的功能;而且年鉴的质量愈高,连续出版时间愈长,其存史的价值愈强。地方志自宋代景定年间《建康志·序》起,说方志有存史、资政、教化的功能,至今为人们所公认。

文风的简约性。胡乔木在1986年全国第一次地方志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编纂志书“要像打电报、编辞书那样地精炼,要惜墨如金。”年鉴也是这样,笔者一直提倡年鉴要“减肥”,要运用辞书体编纂年鉴。

两者的共同点之多,可以这样说,至今很少有两种文化载体能有那么多的共同点。但我今天重点要讲的是年鉴与地方志的不同点,即年鉴与地方志各自的个性。

2.年鉴与地方志的不同点。尽管年鉴与地方志有相当多的共同点,但两者的不同点更多,而且是其主要方面,所以它们是两种文化载体。切不可因为共同点多,而混淆两者的根本区别,乃至以为可以相互取代。主要不同点如下。

①起源不同。年鉴在文艺复兴时代源在欧洲,发端于历书,随着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而发展,为工业经济的产物;地方志于周代源在中国,主要发端于地理等书籍,随农业社会的发展而发展,为农业经济的产物,在工业社会则需要转型跟上现代步伐。

②发展历程不同。年鉴至今五百年,经历初始、形成、发展、多元化四个阶段,从欧洲传到美洲,再传到亚洲等,在19世纪中叶传到中国;它在中国是舶来品,真正产生大的影响是在传入中国100多年后的改革开放时期,即20世纪80年代初以后,至今仍在产生大的影响。地方志则不同,周代起源,两宋定型,明清繁荣,现代空前,至少已有2 000年以上的历史,经历地记、图经、方志、新方志四个阶段。它是中国标准的土特产品(外国也有,但远没有中国这样发达)。中国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地方志大国、地方志强国,是志书界的发达国家。在中国它的影响可以说巨大,自隋炀帝开始,以后各代几乎都是皇帝下诏修志;自宋代徽宗开始,中央朝廷开始专设修志机构,这种体制也一直延续至今。唐、宋都曾要求三年一修,这在现代也是很难做到的,但表示了中央朝廷对它重视的程度;清雍正时期规定60年一修;国民党时期民政部专设图志局,规定省志30年一修,市志和县志15年一修;当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国家设有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国务院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20年一修等。上述事实充分说明年鉴与地方志两者的发展历程是很不一样的。

③性质不同。年鉴是工具书,为中外古今所公认;地方志是志书。对地方志的性质,从南朝梁阮孝续的《七录》到清代《四库全书总目》所有古代图书目录都把地方志归为地理书,有人至今认为地方志是地理书。有人则认为地方志是史书,自宋代开始持这种主张的人渐多,清代的章学诚在“六经皆史”的观点指导下,认为“志乃史体”、“志乃史裁” ,当今很多人持这种观点。民国时期,有人提出方志的史地兼具说,认为方志兼有历史、地理性质,说地方志是“地志历史化”,“历史地志化”的产物,今人为此提出地方志属历史地理的著作。今人还提出地方志是政书。笔者认为,志书早已是中国图书的单独一个大类,方志学也已成为一门单独学问,梁启超于20世纪20年代总结清代方志学的成就,最先提出“方志学”一词;志书就是志书,无须再去让它削足穿靴,戴上地理的帽,穿上历史的靴。笔者一直主张地方志萌于地理,发展于历史,现已成为单独一个大类——志书,单独一门学问——方志学。当然,这观点不是我一个人的观点,是与朱士嘉等老先生一起提出的,经谭其骧、侯仁之、史念海、傅振伦等审阅同意,并在专家讨论会上通过写进了《中国大百科全书》的。说地方志已不是地理书,大家现很清楚了。说地方志也已不是史书,许多人会有疑问,所以笔者要多说两句话。现很多人不分地方志与地方史,经常把地方志修成地方史;撰写地方史,又不按史体写,去用志体撰写。事实上,志书与史书是两种文化载体,笔者初步认为至少有以下几个不同点:(a)内容不同。志书记当代,史书记隔代,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当代修志,隔代修史”之说。(b)侧重点不一致。俗话说“史是一条线,志是一大片。”史书侧重纵向的时间,志书侧重片状的空间。(c)目的不同。史书的任务是研究和阐述历史发展规律;志书的任务不是研究和阐述历史规律,而是提供资料,从中展现或反映规律。(d)体裁不同。史书用的是论述文体,要求有论有述,以观点领带叙述;志书用的是记述文体,要求述而不论,寓观点于事实之中。(e)时段不同。地方志是记一个时段,其下限是上一次志书的上限,其上限则视实际情况定;地方史是自古贯今,上下数千年或数百年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决定,不存在地方志的时段限制。为此,历史学家、复旦大学教授谭其骧在1982年专门写过《关于编修地方志的两点意见》一文,严厉批评把地方志与地方史混为一谈的不良学术现象。当然,史书与志书的关系十分亲密,以至有“史志不分家”之说。然而再亲密,史书与志书是两类书籍,两种文化载体;历史学与方志学虽然同归于历史科学这个范畴,但它们是两门学问,两个学科。上述无论那一种对地方志性质的见解,地方志或是单独的志书,或是地理书或是历史书或是政书,全都不是工具书,与工具书的年鉴在性质上有本质的区别。

④载体形式不同。一般讲年鉴的载体形式有三种:条目体,文章体,条目加文章体。国外年鉴多为条目体;中国当代年鉴多为条目加文章体,从本质上看还是条目体。地方志,无论是古代的还是当代的,是卷纲目的结构还是篇章节的结构,都是文章体。即便有人主张地方志也要采用条目体,真正做起来其主导方面还是文章式的条目,与条目体还是很不相同。这是志书的性质所决定的。

⑤功能不同。年鉴作为工具书主要功能是供人们检索,主要为现时服务,当然不排斥具有存史、资政等,但是存史、资政是其外延功能,不是核心功能,故而这些功能无法与地方志相匹配。地方志作为志书,主要功能是供人们系统阅读,自古以来认为具有资政、存史、教化的功能。在国外,年鉴的功能就是现时功能,强调“新、快、准”,为现实服务,为社会服务。存史、资政的功能是进入中国这个史学国家后,才发掘出来的,故而讲年鉴的功能要注意的是不能本末倒置。

⑥体裁不同。年鉴是年度性工具书,受年度的局限,大量资料的记述必然是以编年体为主。地方志的资料则不同,它是时段性资料,因此在体裁上必然是以记事本末体为主。

⑦体例不同。年鉴是工具书,用的是辞书体。地方志是志书,用的是志体。这两种不同的体例,虽在内容的客观公正,文字的平实简洁等方面有相同之处,但还是两种不同的体例。例如,对人物的收录,年鉴为辞书体,为供人们现时查检的需要,它只要是当年度著名人物不管其生死都收录在册,即“生要立传”;地方志则为志体,一直采用的是“生不列传”的体例。

⑧资料性质不同。年鉴资料是年度性资料,记述的是刚刚过去的“现实”,时间跨度是一年,强调的是年度的特点,记述的是年度的新事、大事、特事、要事,一般它很难提供跨年度的事物的起始、发展、终结的全过程的详细资料;它注重的是“新、大、特、要”的信息性资料,讲究年度之新。志书资料是时段性资料,10年、20年或数十年资料的它不受年度性的局限,也不着眼于年度性,而是着眼点该个阶段,讲究事物资料起始、发展、终结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它注重的是体现和反映史实性规律的资料,讲究时段的系统、完整。年鉴确能为修志提供资料,但是修志不能仅凭年鉴一种资料,那样修志肯定是修不好的,修志还必须占有年鉴以外的大量资料才能修好。而且,修志必须对年鉴的资料进行一番甄别、考证、整合,进行“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加工整理。以为“有此‘长编’,即县志之基已奠,只需益以沿革考证,而损其繁称琐录而已”,那是极不负责任的修志态度。

⑨编纂出版周期不同。年鉴和地方志在编纂和出版上,虽都有一定的连续性,但其周期是很不相同的,年鉴是以一年为一个周期;地方志是以20年或更长的时间的一个时段为一个周期。不同的周期,决定了两者对资料选择的不同,编纂工作的差异。年鉴需求的是年度的信息性资料,地方志要求的是编纂周期内体现或反映规律性的史实性资料。年鉴编辑加工的重点:一是否符合“新、大、特、要”事的要求,二是如何使资料更加符合工具书的规范而便于查检和使用;地方志编辑加工的重点是:一是资料史实的查证、考证和确认,二是资料史实内在逻辑关系的认识,以便志书运用资料的有机组合反映该时段的历史风貌及其规律。

⑩研究程度不同。年鉴在国外虽已有五百年的历史,名牌年鉴也已有一批或说一大批,然而年鉴学方面的研究性著作至今未见一本书。中国1980年以前的100多年年鉴发展史,至今亦未见到一部年鉴学理论著述,此方面的论文或文章亦是罕见。1980年以后,随着改革开放,中国年鉴事业有了飞快的发展,同时中国年鉴的理论研究亦蓬勃开展。已发表的著作有二三十部、论文数千篇,成为当今世界上年鉴理论研究最为蓬勃开展的国家、发表论著最多的国家。然而,我们对年鉴理论研究的基础仍然相当地差,研究的时间亦还短,编纂年鉴实践的时间也不长,我国至今还没有形成一套年鉴术语和理论,至今还没有涌现一个年鉴名家和一部年鉴学奠基之作,甚至还没有一部获公认的名牌年鉴。因此,笔者认为年鉴学或说年鉴的编纂理论至今不够成熟。方志则大不一样了,在中国2000多年历史中特别是宋代及其以后,名志频出,如东汉的《越绝书》,晋代的《华阳国志》,唐代的《元和郡县图志》(现本图已佚,故称《元和郡县志》),北宋的《长安志》,南宋的《建康志》《吴郡志》和临安三志,元代的《齐乘》《镇江志》,明代的《四川总志》《泉州府志》,清代的《畿辅通志》《汾阳志》,民国的《川沙县志》等;名家辈出,其专论一篇又一篇,特别是清代不但有顾炎武、洪亮吉等修志大家,还形成以戴震为首的地理学派(又称纂辑派)和以历史学家章学诚为首的历史学派(又称撰著派)。章学诚先后发表《修志十议》、《方志立三书议》、《州县请立志科议》、《方志辩体》等重要专论,形成他的修志理论体系,成为清代方志学形成的标志。

总而言之,年鉴与地方志差别很大,主要差别大致是上面讲的十个方面,兹列表示之(表2)。

                            表年鉴与方志的区别

内容不同

年鉴

地方志

起源

源于欧洲 ,起于历书等

源于中国 ,起于地理书等

发展历程

欧洲→美国→亚洲,对中国是舶来品

中国的特产,从地记→图记→方志→新方志

性质

工具书

志书

载体形式

主要是条目体

文章体

功能

主要供人查检, 服务当前

供人阅读,资政、存史、教化

体裁

编年体为主

纪事本末体为主

体例

辞书体

志体

资料性质

年度性信息资料

时段性史实资料

编纂出版周期

以年为周期

以时段为周期(20年或数十年)

研究程度

不很成熟

相当成熟

三、年鉴与地方志关系讨论

通观20世纪20年代以来,中国关于年鉴与地方志两者的关系主要有取代说、长编说、相得益彰说、方志年鉴化说、年鉴方志化说、两花竞放说、资料异同说等。归并一下主要有三大观点:①取代说,包括方志年鉴化说、年鉴方志化说,后两说说法不一,一是年鉴取代方志,一是方志取代年鉴,实质都是取代说;②相得益彰说或两花竞放说,两者属于两花说,即双赢说;③长编说和资料异同说,长编说的实质是年鉴资料与志书资料一致说,资料异同说实质是年鉴资料与志书资料的差异说。下面,笔者简单加以评说。

1.取代说。无论是志书取代年鉴,还是年鉴取代志书,笔者认为无论是在座的以及不在座的方志界、年鉴界同仁大多不会同意的,笔者也是坚决反对的。它不利于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唯有两花竞放,才有利于年鉴、地方志的发展和繁荣,才有利于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和繁荣。取代说、方志年鉴化说、年鉴方志化说,都只能是一花独放,一花败衰,不利于社会文化的发展和繁荣。在国外亦都认为年鉴和地方志是两种文化载体;在英文中,地方志为topographylocal  chromicles,年鉴为yearbockalmanacannual;在俄文中,地方志为кpacbeдehne,年鉴为rpaдcyka。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也认为地方志与年鉴是两种不同的文化载体,所以下了两个不同的定义(尽管对地方综合年鉴下的定义值得商榷,见后面叙文),而不是一个定义。

“取代说”主张和“方志年鉴化”、“年鉴方志化”主张,最大的误区是没有认识到年鉴与地方志在性质上、功能上、体例上、资料上、周期上等一系列的差异,把两种文化载体误认为一种了。实际上这两种文化载体是无法相互取代的。向伟在文中所述:“地方志与地方年鉴最大差别就在一个编修的周期上,两者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别,是可以代替的”。方志和年鉴的最大差别应是两者性质上的不同和功能上的不同,编修周期也是重要差异;这种差异是本质性的不同,而不是“没有实质性的差别”。上述认识上的偏差,导致得出年鉴可以替代地方志的错误结论。无论是“取代说”,还是“方志年鉴化”、“年鉴方志化”主张,其实质是要取消地方志或年鉴其中一种文化载体。事实是最好的回答,主张用年鉴取代志书的主张出现至今已有约80年了,年鉴并没有取代地方志。同样,主张用志书取代年鉴,年鉴方志化的主张也已有多年,事实上也没有取代,并遭到方志界、年鉴界多数人士的批评。

2.资料同异说。现有两种主张:一是相同说,即长编说,认为年鉴资料与志书资料是一致的;一是差异说,即年鉴资料与志书资料在性质上是有差异的。笔者同意差异说,不赞成一致说即长编说。长编说,即主张年鉴是方志的资料长编。此说始于20世纪30年代,至今不少人持有这种主张,认为年鉴是方志的资料长编,有此长编,方志之基已奠,“只需益以沿革考证,而损其繁称琐录而已。”结果则是方志年鉴化,或是年鉴方志化。早在10多年前的第六届全国学术年会上(1997年,济南),笔者在主题报告指出:“由于对年鉴性质上认识的失误,误把年鉴与方志捆绑为一类图书,又不妥当地归入史书,导致对年鉴功能的错误理解(详见第二部分),不去强调年鉴要在‘新’字上下功夫,要充分反映时代的脉搏,体现社会发展的主流,很好地为现实服务,为读者服务。这样,怎么可能编纂出富有时代气息的年鉴呢?怎么可能使年鉴常编常新呢?以致于有的同志提出……年鉴是志书……的‘资料长编’,志书则是年鉴的浓缩本……在年鉴是‘资料长编’思想影响下,年鉴越编越大,越编越全;进而又不适当地把地方志编纂工作中要求做到的‘纵不断线,横不断项’要求年鉴。结果不少年鉴动辄便是百万言,面面俱到,行行不缺,线线不断,然而广大读者要查检的有价值的信息却廖若晨星。应当明确,年鉴是不能单纯作为方志的‘资料长编’而编纂的,而是年度性的新的有价值的信息的荟萃。它一要‘新’,二要‘特’,三要‘精’,四要‘实’。”“年鉴是年度性的,不可能在本年度中每行每业都有新的大事发生,更不可能年年不断线(注:实际上年年不断线的事也就无所谓“新”了),而必须根据当地当年的实际情况进行编纂。当年当地新的大事(含特事、要事,下同)确没有断项,就按‘横不断项’写;不少方面断了项,就按断了项写。当年当地许多方面的新的大事确没有断线,就按‘纵不断线’写;如果更多的方面断了线,就按断了线写”。年鉴编纂一定要实事求是,一定要抓“新、特、大、要”事。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年鉴是不可能项项、事事都做到“横不缺项”、“纵不断线”的,因为客观的实际是千变万化的,尤其是当前我们处在这么一个大变革的时代,怎么可能事事、年年不缺项和不断线。年鉴根据客观实际,在一定的时限内,能做到“横不缺主项”、“纵不缺主线”已经是相当地不容易。编鉴确实能为修志积累基础资料。但是,修志不能满足于年鉴上所刊登资料,其他载体上的有关资料亦应大量收集。唯有不局限于年鉴的资料,尽可能多地收集和把握各种资料,然后去粗取精,去伪存真,进行一番深加工,才有可能编修出高质量的志书。《绵阳年鉴》的曹玉琦、李维怡指出:“地方志书、年鉴必各有自由的发展空间,绝不能因为某些人认识的局限性,比如年鉴应为地方志存史,或仅是由于年鉴工作由方志部门操作,而使年鉴沦为方志的附庸,发展处处受限制。年鉴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它的起源与受众和地方志书有着根本的不同”。如果把年鉴的材料“作为地方志史料的全部来源,也未见得是地方史志之福,这是方志界的一种悲哀。如果真的到了史料来源全部依靠年鉴的那天,甚至可以说那一天是方志事业最后一天,我们可以为地方志书唱一曲挽歌了”。这些话说得很尖锐,同时说的很对、很好,对至今迷恋于年鉴是志书的资料长编、志书是年鉴的“浓缩本”的同志,是一服很好的猛醒药剂。

再,志书既不可能是年鉴的叠加本,也不可能是年鉴的浓缩本。且不说年鉴与地方志是两种文化载体,选择材料的角度不同,要反映和体现的问题亦不完全相同。即使是编修一部20年年鉴总览,如果要讲究质量,它也不可能是20年每一年年鉴材料的叠加或浓缩而成,而要进行一番“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工作,并按总体设计进行深度的再加工。也就是说,即使“年鉴方志化”了,把每年的年鉴编成为了“小方志”,20年后编修的志书也不可能是每年“小方志”的叠加或浓缩。它必须是在年鉴等大量资料基础上,进行一次再创造的深加工过程。所以,1938年黎锦熙说志书“有此长编”,“只须益以沿革考证,而损其繁称琐录而已”,是值得商榷的。事实上,方志在已有年鉴的基础上编纂,并不是那么简单、易行的。要那么简单、易行,方志学这门学问还有存在的必要吗?要那么简单、易行,从中央到地方成立那么专职的修志机构还有必要吗?全国汇聚那么多人力专门从事修志还有必要吗?关于此点在哲学上早有一条著名的原理,即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提出的:个体之和不等于整体。诚如10多年前时任北京铁路局史志办公室主任的寇兴军,在《志书与年鉴异同比较》一文中所述:“志书与年鉴不是年刊的累积本与年刊之间的关系,因此不能说历年的年鉴就可以机械地过渡到相应年限的志书。但是年鉴却可以为志书提供和积累大量充实的基础资料。应该说,年鉴到志书的过渡是资料的进一步加工编纂的过程,绝不是简单的代数叠加”。

3.两花说。包括相得益彰说、两花竞放说,这是年鉴与志书的双赢说,不是单赢说。它主张年鉴与方志两花竞放,相得益彰。尚丁说:“方志和年鉴,不存在谁取代谁的问题。它们是一对兄弟,应该各有所侧重,取长补短,相互配合,相得益彰”。笔者说:“年鉴和地方志应该是两花竞放,各显特色,互尊互学,共同繁荣”。赵庚奇说:两者“同中有异,异中有同,即不应以此代彼,也不应彼此趋同。只有坚持志鉴并存,取长补短,地方志事业才能更加繁荣发展”。

那么年鉴和方志如何“各有侧重,取长补短,相互配合,相得益彰”,如何“两花竞放,各显特色,互尊互学,共同繁荣”。这是个很大的理论课题,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实践课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理论研究和编纂工作实践中不断地加以总结和研究。笔者认为至少在目前,年鉴要学习方志的春秋笔法,做到“目约言简”;学习方志的严谨,加强编辑加工这一环,最起码的是对重点条目要进行深加工,进一步改变目前年鉴仍然较为普遍存在总结式条目、报告式条目、讲话式条目;地方志的详近略远、详此略彼、详独略同等方法,年鉴也是可以借鉴和学习的;还有如何尽可能地保持基本情况的连续,即在一定的时段内其最基本的情况如何能做到年年不缺项、不断线,也是年鉴编纂需要考虑和改进的。就方志而言,如何学习年鉴的“新、大、特、要”四字方针,以减肥削胖,克服“肥胖”病,亦是当前修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要像年鉴那样运用索引,不然像第一轮志书洋洋数千万字的省志、近千万字的市志和数百万字的县志没有索引这类简便的检索工具,谁人能有时间和精力从头到尾地阅读数百万字、数千万字的志书,有了索引这个工具不但能帮助人们查检有关资料,也能够为人们的系统阅读提供另一条更有效的途径;还要像年鉴那样引进参见手段,这不但能减少重复,有利于减肥,也便于构建立体知识(或资料)或说网络知识(或资料),为人们查检、阅读进一步提供有效的工具。为此,笔者在20086月份应江苏地方志办公室和《江苏年鉴》编辑部的邀请,在南京专门讲了《年鉴与方志应着力编好主题索引》、《年鉴与地方志应引进参见手段》两讲。第一轮志书和已完成的第二轮志书,再去补参见是不太现实的,但补做索引卷是可以的,也是应该的、必须的。笔者建议地方志系统应该有一个正式规定,规定各级志书编纂机构都要补做第一轮志书和已完成第二轮志书的索引卷的工作,这是一项裨益于当代、嘉惠于后世的工作,亦是新志书发挥社会效益的一个十分有效的工具。正在编纂第二轮志书的,则应该也必须考虑运用参见手段,并把做出多种索引视为已任。在当代没有索引和参见的年鉴,不是完整的年鉴;没有索引和参见的志书,不是完整的志书。

地方志机构编年鉴,应该考虑年鉴与方志的适当接轨问题,不考虑是不妥的,也是不现实的。因此,有的文章提出地方志机构编鉴要有志书的意识。这个提法是有一定的道理的,没有志书意识编纂年鉴是无法适当接轨的,违背志书机构编鉴的初衷。同时,这句话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或说不够全面,因为只有志书意识是编不好年鉴的,我们不能把年鉴编成“小方志”,也不可能仅为志书积累资料而去编纂和出版年鉴,而不顾年鉴要为现时服务、为读者服务的主要功能。修志的同志调岗去编年鉴,既要有志书意识,又要跳出志书意识,并树立年鉴意识。修志的同志编鉴,应该与其他编鉴的同志一样都要树立年鉴意识,唯有这样才能编好年鉴。所以,修志的同志去编鉴,有一个从修志到编鉴的角色转换过程,或说从志书意识转为年鉴意识的转换过程。原《余杭志》和《余杭年鉴》主编周如汉通过实践,在1993年发表文章说:“年鉴与方志应该坚持各自的体例,运用各自的笔法,保持各自的特点,显示各自的作用”。“在具体实践中感到完全用修志的方法来编写年鉴是不妥的,完全摒弃修志的影响也是不现实的”。1995年他又专门写《从修志到编鉴观念的转变》一文,讲了他从修志到编鉴在思想上经历了四个方面的转变:强化服务的功能,增强时效观念,建立信息体系,树立市场意识。说:“从修志到编鉴在编纂思想上必须适应年鉴的特征,转变某些观念;但是在实现这些转变时,要从实际出发,该转变的一定要转变,该保持的就应该保持。要以年鉴的需要为出发点,吸取地方志的有益养分,坚持地方志的优良传统,实行优化组合,提高年鉴的质量。尤其是地方志系统编写的年鉴,既不能以志代鉴,也不能自我否定,要在编纂思想的几个基本点上深化认识,认真对待,理通思路……顺利转轨”。可见,一些同志提出的年鉴要与志书在篇目上、文体上、文风上全面接轨,要站在志书的高度编纂年鉴,年鉴的总体设计要服从续志、年鉴选题要服从续志、年鉴的品位要服从续志等,在理论上都是不妥的,在实践中则是有害的。这不但损害我国的年鉴事业,也会损害我国的地方志事业,不符合年鉴和志书“各有侧重,取长补短,相互配合,相得益彰”和“两花竞放,各显特色,互尊互学,共同繁荣”的双赢说。

4.几句多余的话。近些年不少文章依据国务院颁发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说地方性综合年鉴“不是资料性工具书”,而是“资料性文献”,是“地方志的一个组成部分”;说《条例》对“地方综合年鉴”作了‘正名’,它告示人们:地方综合年鉴与地方志书一样,都是地方志的‘一员’……”。地方综合年鉴的本质究竟是年鉴还是地方志?笔者的问答是肯定的,是年鉴,不是地方志。而且相信无论是年鉴界学者还是方志界学者只要不带偏见和意气,都会说地方综合年鉴的本质是年鉴,不是地方志。理由在本文中和2008年发表的《年鉴与地方志的比较研究》一文中都讲了。年鉴不能因为由地方志部门加以编纂而成为了地方志,这是很明白清楚的逻辑,也是一般人都知道的常识。正如年鉴不能因为由高校编纂而成为教科书,不因为由科学院编纂而成为科学专著,不因为由中国大百科全书编辑部编纂而变为百科全书一样;地方综合年鉴也不能因为是由地方志部门编纂而成为地方志,正如地方综合年鉴不能因为由政府研究室编纂而成为研究专著或研究报告,不能因为由地方社科院编纂而成为社科专著一样。年鉴,作为一种年度资料性工具书,哪个部门、哪个机构、哪个行业都可以编,它在哪里编纂就应该具有哪里的特色,但都不影响其“年度性”、“资料性”、“连续性”、“工具性”的本质。可见,《条例》第三条说:“本条例所称地方志,包括……地方综合年鉴”,是欠妥的,此为其一。

其二,《条例》第三条说“本条例所称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那么地方志与地方志书是什么关系?作为图书或在图书分类地方志与地方志书两者是一体的,在历史上和当今社会上人们也把地方志与地方志书两者认为是一体的,只是说法上有时加一个“书”字,有时不加“书”字。因此,“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成了“A包括AB”或“爷爷,包括爷爷、奶奶”,这是逻辑上的第二个不妥。

再,该《条例》对地方综合性年鉴所下的定义亦是需要商榷的。《条例》说: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未点明其最基本属性之一的“工具书”。这给许多人造成了误解,误认为地方综合年鉴是地方志。

《条例》第三条的写法是需要改进的。现在的写法被主张单赢说和主张把地方综合年鉴作为地方志附庸的人找到了文件的依据。这是不利于中国年鉴事业和中国方志事业的,是不符合党中央要求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客观实际的,也是与广大年鉴工作者和广大地方志工作者所主张的“双赢说”、“两花说”背道而驰的。它在理论上是不妥的,在实践中则是有害的,不但会影响中国年鉴事业的健康发展的,进而亦必然会影响中国地方志事业的健康发展的。笔者建议,对《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三条的行文在恰当时候进行修改。对第三条行文的问题,起草《条例》者当时似已有所察觉,因而在“地方志”之前加了“本条例所称”五字,拟作为一个特例加以处理。然而再“特例”,也无法使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这句话能站得住。实际上,在语辞上稍作些修改,即可以改正其逻辑上的不妥和定义上的欠缺;比如修改为“本条例所称地方志工作,包括地方志书的编纂工作、地方综合年鉴的编纂工作”;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工具书”。前一句话仅在“地方志”后,加“工作”两字,在“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后加“的编纂工作”五字;后一句话,仅把最后两字“文献”改为“工具书”三字。这样,既不存在上述所说的两个逻辑上的不妥了,也不存在地方综合年鉴定义上的缺憾,较好地纠正了原行文中存在的被“单赢说”、“附庸说”所利用的弊病了。也就是说,说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是不妥的,说地方志工作包括地方志书编纂工作和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工作则是可以的。正如地方党史、地方史不属于地方志,但要赋于地方志办公室有研究地方党史、地方史的工作任务则是可以的。

我们的党一直提倡,对任何事物包括文件在内都应该按照毛泽东同志讲的“实事求是”的精神办,按照陈云同志在延安整风运动后所提出的“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的至理名言办。中国共产党90年的历史证明,什么时候按照“实事求是”的精神办,按照“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的名言办,我们的事业就前进,社会就发展;反之,我们的事业就退步,社会就停滞。对年鉴与方志的关系问题,我们也应该按照“实事求是”的精神办,也应该按照“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的名言办,这样中国的年鉴事业、中国的地方志事业才能真正的“两花竞放,各显特色,互尊互学,共同繁荣”,中国的社会主义文化才能真正地繁荣发展,并在世界文化史上占据其应有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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