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年鉴研究会(简称中国版协年鉴研究会 英文Yearbook Research Society of the Publishers Association of China)是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领导下的全国年鉴界的行业性社会团体。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遵循中国共产党的出版方针、政策,广泛团结并组织全国年鉴界同仁,探讨年鉴编纂理论,交流年鉴出版经营工作经验,维护年鉴界的合法权益,推动中国年鉴事业健康发展,提高年鉴为人民服务、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文明服务的水平。
第三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学习、贯彻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
(二)开展年鉴编纂理论的学术研究与经营经验交流活动;
(三)组织年鉴评奖活动;
(四)组织年鉴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五)主办会刊《年鉴信息与研究》;
(六)开展与国外年鉴界的合作与交流;
(七)进行有关年鉴的咨询服务;
(八)向有关部门反映年鉴同仁的意见、要求,维护年鉴界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本会只设团体会员。凡承认本会章程的我国年鉴编辑、出版、发行和研究单位,经填表申请批准,均可成为本会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会员如果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五条 会员权利:
(一)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享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四)对本会的工作有建议权和监督权。
第六条 会员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届五年。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代表的产生、名额及其分配等,由常务理事会根据情况确定。
会议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每届任期五年。理事由会员单位推荐,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届期内理事如果调动,即由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接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