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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鉴大事记的选材与写作

点击数:45642010-05-14 00:00:00 来源: 年鉴网

内容提要:本文作者在年鉴大事记的编纂实践中,总结出目前存在的三个主要问题:一些大事记变成了“领导起居录”,记的是人,而不是事;一些大事记中见“官”不见“民”;政治、经济唱主角,会议到处可见,文化、社会生活等内容相对较少。在对大事记类目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之后,找出原因所在,并就大事记的材料选取和写作手法、切入角度等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增强大事记可读性的见解。

关键词:年鉴大事记;大事记选材;大事记写作


年鉴界的同仁都知道,近些年,大事记几乎是所有年鉴都要刊载的一个类目,只是因年鉴风格和个性的不同,有的被编排在年鉴的前面,成为点睛之笔;有的安排在靠后的位置,成为压卷之作。大事记与其他类目有共同之处,又有很多不同之处。它以时间为序,具有据事直书,择取大端,简洁明了的特点。与年鉴的最基本单位——条目相比,大事记可谓年鉴之“经”,侧重于提纲挈领地记载大事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主要事实;条目则为年鉴之“纬”,主要记述事实发生的背景、经过和结果。

最早的大事记出现在中国古代,《春秋》等史书可以看作编年大事记。司马迁《史记》中的“本记”按时间顺序记载大事,也有大事记的影子。

翻阅近几年省级年鉴的大事记,笔者认为这一类目的记述目前存在几个问题,需要引起业界同仁的关注,以寻求更好的解决办法。

问题一:一些大事记变成了“领导起居录”,记的似乎是人,而不是事。

113日,省长某某某会见台湾移动公司项目考察团雷鸣博士。”“116日,省委书记某某某接见来省考察投资的香港瑞安集团董事会主席罗康瑞等一行。”“35日,由副省长某某带队的省政府代表团到北京某地与对方共同商讨进一步加强合作问题,签订了一系列合作协议。”“328日,省委书记某某某、省长某某某在广州会见香港财富集团有限公司主席程万琦一行。”“330日,副省长某某为某项工程竣工剪彩。”“49日,国家卫生部副部长某某某和副省长某某共同为生物工程研发中心奠基。”……诸如此类的记述在大事记中屡见不鲜。笔者统计过一本年鉴的大事记,某个月份有15件大事,其中一半左右是这样记述的。读者看到的,满眼都是哪月哪日,省委、省政府的领导、部级领导在什么地方如何如何,恰恰对他们办的事情本身没有太多的交待。作者和编者只记下了领导们天天在干什么,关注的已经不是“事件”,而是人,大事记最后成了“领导起居录”,把“事”淹没在人的职务光环之中,让读者见人不见事。

这种记法显然忽略了读者的存在,让年鉴“官本位”的味道更加浓厚了,“不耐看、不耐读”成了必然。

问题二:一些大事记中见“官”不见“民”。

历史是人民创造的。作为“史册”的年鉴,有义务、有责任记述好人民在各个历史阶段为推动社会进步、文明进程所作出的具有重大意义的贡献。年鉴人对这一点不应该有异义。可是有的年鉴在这方面做得很不够。以大事记为例,由于作者、编者把领导人作为行文的主体,往往造成大事记中很难寻找“民”的影子。是不是当地人民在过去的一年中未曾做出什么值得年鉴记载的大事呢?事实绝不是这样,关键在于作者从什么角度去记载大事,编者以什么标准去选取大事。以2008卷省级年鉴为例,笔者发现有些年鉴的大事记中,关乎民生的内容体现得较为充分,“民”的影子随处可见:

730分,某某县某某煤矿发生重大火灾事故,17人被困井下,省委、省政府委托一名副书记、一名副省长赶赴某地指导事故处理工作,慰问遇难矿工家属。”

“省博物院、四平战役纪念馆、辽源矿工文物馆实行免费不免票参观制度。”

“××省2007年高考报名人数创历史新高,达到20.8万人。”

“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布,全国共计510项,××省有21项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列其中,加上第一批的5项,全省共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6项。

“省著名民间文艺家、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省民间艺术家协会主席曹保明被评为2008薪火相传——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年度十大杰出人物。省委书记×××等会见曹保明。”

以上所举例子都与领导关系不大,是和老百姓生活、学习、工作相关的大事,有的事件首次发生,有的事件具有深远意义,这种大事理应载入年鉴史册。

问题三:政治、经济唱主角,会议到处可见,文化、社会生活等内容相对较少。

目前,多数省级年鉴在重视五大班子领导活动的同时,对经济工作也关注有加,对开工仪式、竣工典礼、经济专题电视电话会议等记述颇多,造成不重大、不重要、不独特、不新鲜的事件充斥大事记类目,反而挤占了文化、教育、卫生和社会生活等方面大事的位置。像下面的几件事就是不应该被遗漏的:

“全省统一举行笔试,计划选聘960名大学生担任社区主任助理。”

“××省青年迎奥运集体婚礼庆典仪式在文化广场举行。有99对来自不同行业的新人用简朴而庄重的仪式为未来的生活祝福。”

“全国百岁希望工程健康快车项目在某某省正式启动,某某市60万老年人率先受益。”

综上所述,大事记类目存在着正面记述多,负面的人和事少;党政工作多,社情民意少;行文中时间模糊等问题。

笔者以为,年鉴大事记出现上述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有两点:一是作者和编者对全省一年中发生的大事把握、筛选不够准确,二是大事记的写法不够科学。

我们不妨从三个方面理解大事记的选取原则——在年鉴所记地区具有广泛影响,关系全局的重大事件;初露端倪时并不引人注目,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影响日渐显著的新生事物;有重要资料价值,可供日后研究所用,如重大发明创造或自然灾害。这就要求大事记不应区分领域,凡是本区域自然、天文、地理、政治、经济、军事、外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技、民俗等自然的、人文的、历史的、当前的重大事件,均应记入年鉴,做到要事不漏,新事和大事不丢。

在大事记的选取标准方面,可以参考下列几条标准:(1)行政区划变革及主要机构的增设与撤并;(2)重大决策会议的召开及内容;(3)重大政治事件;(4)重要法令文告的颁行;(5)各条战线重大建设成就及其变化;(6)重大发明创造和重大科研成果;(7)重大涉外事件;(8)特大自然灾害和事故……

大事记这一类目的写法关系到记述的角度和效果,有时只要改变一下思维方式,改变一下叙事顺序,这条大事就会变得可读、耐看,变得不是记人,而是在记事。比如:《吉林年鉴》2009卷的大事记中,原文作者写道:“23日,省委书记王珉、省长韩长赋会见吉林省新当选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任露泉、中国工程院院士刘兴土和第十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于吉红、王洪军。”在这里,书记、省长是这句话的主语,也成了这件事的“主角”,实际上,新当选的院士和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才是这件大事的主体。作者这样一写,强调的内容主体就变了,和一些条目一样,只见“官”不见“民”。可以改成这样:“23日,吉林省新当选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任露泉、中国工程院院士刘兴土和第十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于吉红、王洪军受到省委书记王珉、省长韩长赋的会见。”

本来想记一个大工程竣工投产,结果却写成了“某日,省市领导×××、××、×××为某工程竣工剪彩。”反而把这个工程的相关信息给丢了:工程所处位置、总投资、建成后产生的效益……这是读者最为关心的内容,至于哪位领导参加了剪彩,反倒不是大家日后要查阅的重点。叙述的本末到置,改变了记述大事的初衷。

这样的例子在年鉴编纂中还有很多。要改变这种状况其实并不难,只要责任编辑认真加以把握,清楚地知道大事记要记什么,眼前这条大事记的主体是什么,把写作角度调整好,就会记得很清楚了。如此,很多条大事可以不再是“领导起居录”,政治、经济之外的大事也可以受到关注,载入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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