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年鉴大事记的编写
点击数:38302009-05-20 00:00:00 来源: 年鉴网
地方志书设大事记,编年纪月,创始于宋代,其主要作用是“统建制沿革”,后世仿行渐多,且扩展至重大政事等领域,并有所发展。大事记是修志编鉴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年鉴中的大事记可以放在不同的位置,根据印制和使用方式不同,可独立成篇,也可作为其他条目的内容或附录。志书一般置卷尾。大事记虽然有其“缺漏多,难收刚举目张,一目了然之效”的不足,但是,大事记发展到今天,由于它的客观真实性、史料性,为志书、年鉴所吸收采纳,作为编鉴修志人,应认真审视其作用,并辨证地继承和发展。笔者在本文中结合工作实践,就综合年鉴的大事记编写浅谈几点体会。
1.大事记的文体和作用。司马光《进书表》一文中所谓大事就是“关国家盛衰,系民生休息,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就当代而言,大事记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记载自己重要工作活动或自己辖区所发生的重大事件的一种应用文体。大事记作为一种公务文书,服务于社会管理,必须忠实地记载着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重要活动和重大事件。首先,它可以为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总结、工作检查、工作汇报、工作统计和上级机关掌握面上情况提供系统的材料。其次,大事记具有史料价值,可以起到录以备查的作用。大事记既可以为今人提供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方面的状况,提供一个地区、一个部门自成立到发展,以及随着体制改革而变迁的轨迹,使人们从中去探索、获取一些规律性的东西,作为指导现在和规划将来的借鉴;又可以为后人编年写史、从事历史研究保留可贵的资料。因此,有些部门和单位,对编写大事记非常重视,并且从不间断。
2.大事记的分类。根据年鉴性质、涵盖范围和时段的不同,年鉴的大事记有多种分类方式。按照年鉴编纂机构职权范围的不同,可分为世界大事记、全国大事记、地区大事记、部门大事记、单位大事记等;按照年鉴编纂机构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党政组织大事记、国家行政机关大事记、社会团体大事记、行业大事记、企业或事业单位大事记等;按照记载内容、性质的不同,可分为综合性大事记和专题性大事记;按照正文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大事记和表格式大事记;按照时间跨度的不同,可分为贯通古今大事记、断代大事记、年度大事记、季度大事记以及每月、每旬、每周、每日大事记,等等。
3.大事记的格式。大事记的格式单一、固定,由标题和主体组成。可以对重大事件作动态性记载,也可采用文本体记载,如简史等。
(1)标题。主要有几种形式:一种是由制文单位、事由和文种构成,如《中国新文学大事记》;一种是由制文单位和文种构成,如《宝鸡市人民政府大事记》;一种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如《国企改革大事记》;还有的是由制文单位、时间和文种构成,如《宝鸡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三月份大事记》。
(2)主体。其内容一般由时间和事件两部分组成。其中时间是按年、月、日的顺序依次排列;事件是指重要工作活动和重大事件。
4.大事记的写法。大事记主体的写法一般是以时系事,或一日一事,或一日几事,每事一条,每条一记。 由于大事记具有内容的史料性、记载的摘要性和表述的概括性等特点,因而其主体部分的写法要求是:
(1)准确无误。是指时间准确,事件准确。时间应当按照事件顺序写清×年×月×日;如果是每月大事记,则写清×月×日;如果是每日大事记,则写清上午或下午的几时几分。事件要写准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发生了什么事情,或由谁组织,搞了一项什么活动,活动的主要内容和效果等。
(2)摘其大事,疏而不漏,要而不繁。有大事就记,无大事就不记,但却不能漏掉大事、要事。记事要力求言简意明,摘要记载,不要详叙其情。 为保证大事记的质量,大事记的记载应该由具备一定文字功夫的专人负责,随时记载,每月整理。整理时可以删减补充,去掉一般日常事务活动,核校、增补大事或事件要素。年终时再进行一次整理,最后请领导审定、签字,装订成册存档。
5.大事记的内容。按照大事记的特点和性质,其涵盖的内容很广泛,从自然和社会两大类考虑,自然类包括地理、地质、水文、气候、气象(灾害性天气)等大的基本自然要素;社会类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医疗卫生、艺术、体育等与人们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方方面面。一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所产生的重大反响和出现的重大问题,带有全局性、代表性的大事(关乎国计民生)、要事(产生重大影响)、新事(极具时代特色)、特事(事例特殊典型);二是机构设置、体制变动、重要人事调动,如任免、离退休等,机构和组织变动情况;三是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其中包括内务和外事活动;四是上级领导到本地区、本部门参加重大活动,或检查、指导工作并作出重大决策或重要部署、指示等;五是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或重大事件,如取得的重大成绩,获取的重要数据,发生的重大事件、事故、案件、灾情,典型气候特点,较少见的自然现象的出现、发生及其相关记录等;六是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提出的重要建议和意见,以及其他重要动态和需要记载的大事等。
6.综合年鉴大事记的内容要求。不同的年鉴,其主办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对大事记的内容提出不同的要求。综合性年鉴,按其性质和服务功能,大事记的涵盖内容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本辖区党委、人大、政府及政协班子主要领导变动情况,辖区内各部门机构调整情况。
(2)本地区的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中央及省(部)级以上部门在本地区召开的重要会议、举办的重要活动;党代会、全委会、人代会、政协会及工作会议等。
(3)本地区各行各业、各社会阶层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带有局部特点的新成就、新成绩、新发现、新成果的大事、要事、新事、特事等。
(4)本地区与国内兄弟城市间的合作交流以及国际交往,国外友好城市往来等。
(5)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部)级以上领导(省部级指:国家部委正副职,省、直辖市、自治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省军区正副职,省、直辖市、自治区党委常委)到本地区考察、检查、现场办公指导工作等。
(6)本地区重大新(扩)建工程、技改工程竣工、投产、验收,为群众办实事项目的建成使用等。
(7)本地区改革发展的重大成绩和突破性进展,人民生活的改善和变化情况。
(8)本地区获得国家、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包括集体、产品、科技成果、某项工作所获荣誉称号)。
(9)本地区所发生的重大事故(交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人身和设备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停电事故)、案件(重大社会治安、刑事和经济案件等)、灾害(旱、涝、风、雹、霜冻、病虫、大面积流行性疾病等自然灾害和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10)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件。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下达的对全市改革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重要指示、决定和重要法规的颁布实施,对本地区改革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典型年份主要统计指标摘要,能为当代和后世提供值得汲取的历史经验及教训的人与事等。
7.编写大事记要注意的几个问题。大事记是地方志中按年月日记述历史的一种体裁,是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内发生的各方面重大事件,按时间先后顺序所作的简要记述,具有贯通历史发展顺序、资料提纲、索引和目录的作用,所以,在大事记编写中要做到:
(1)大事记的体例以编年体为主,纪事本末体为辅。按时间顺序记,一事一条,做到纵有时序,横有史实,大事不漏,小事不记,年度特色突出。有些事件,持续时间较长,为避免由于时间跨度大而造成首尾分离,亦可采用纪事本末体,在一个条目中交待始末。
(2)每件事记述的时间、地点、背景、人物、活动经过、结果等6个方面要素必须齐全,同时,对事件的记述要详略得当,每件大事的影响和作用要显现,以讲清楚为原则,不渲染,不描绘。
(3)大事记的记叙要客观、真实、准确、完整,与年鉴主体部分的记述要一致,不能出现矛盾,但也不要重复。
(4)要广征博采。要有足够的资料供选编,否则会造成大事记内容缺失或不全。
(5)要客观公正。工作有成绩也有不足,有成功也有失误,凡对社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有一定影响构成大事的,无论成功或失误都要真实记载。
总而言之,编写大事记要把握住大事的特点,并且语言简洁,意思明确。
(作者单位:《宝鸡年鉴》编辑部)
【作者:《宝鸡年鉴》编辑部 邓拴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