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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地方综合年鉴的定位

点击数:50462011-10-20 00:00:00 来源: 腾龙公司客服中心-19908888867

内容提要:本文从地方综合年鉴与地方志书、地方史书的异同,地方综合年鉴独立性,建立独立的地方综合年鉴学学科体系等三个方面分析和论证了地方综合年鉴的定位。

关键词:地方综合年鉴;年鉴定位;学科体系研究


年鉴在中国是舶来之物,19世纪中叶,西方国家的坚船利炮打开中国封闭已久的大门,开始了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全面的侵略渗透。大批外国传教士涌入中国,他们带来宗教思想观念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西方先进的文化成果,年鉴就在其中。19世纪60年代,中国境内陆续出现了由西方人主办的的一批年鉴,如《海关中外贸易年刊》、《澳门年鉴》、《香港年鉴》等。到20世纪,中国人开始由翻译出版西方年鉴发展为独立编纂出版年鉴,最初主要以综合性年鉴为主,直到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的年鉴事业才进入蓬勃发展的阶段。

年鉴源在欧洲,起于历书等,具有典型的西方文化特色。进入中国之后,不可避免地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碰撞、融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年鉴。因此,在研究当代中国年鉴时,不仅要关注它“西来”的出身,更应深究其成长、壮大的“中国特色”。当代中国现有年鉴,按内容范围可分为综合年鉴、专业年鉴、部门年鉴,按级别区位又可分为全国性年鉴、地方性年鉴,其中地方综合年鉴占有很大比重,且发展较为成熟。2006年,《地方志工作条例》中“本条例所称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的表述,使年鉴界再次掀起对地方综合年鉴定位问题的讨论。

给当代中国地方综合年鉴准确定性是其定位的关键所在,目前各地出版的地方综合性年鉴在其编辑说明中的定性不尽相同,如“大型的综合性资料工具书和史料文献”、“综合性年刊”、“大型资料性工具书”、“史册”、“大型史册性资料工具书”、“全省综合性大型公报性资料年刊”等等。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当代中国年鉴界对地方性综合年鉴没有统一的定性,多是从其某一特性来定性,或为期刊,或为工具书,或为史册。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年鉴这一文化产品在中国的发展还不成熟,尤其是地方综合年鉴到20世纪80年代以后才逐步出现并发展起来;另一方面,主要还是年鉴的理论研究不够深入,也没有形成系统性的学科体系,当西来的年鉴与中国传统的地情文献的地方志书、地方史书相遇发生了错综复杂的关系,加之现代报刊业突飞猛进的发展,地方综合年鉴的定性就变得更为复杂。

一、地方综合年鉴与地方志书、地方史书的异同

(一)相同之处

1.记载一方之事为内容。地方综合年鉴与地方志书、地方史书在内容上均以某一区域范围为限。关于地方史与地方志的地方性,谭其骧先生有这样的阐述:“从内容来看,因为两者都是以某一个地区为记叙对象的,所以关系极为密切,以至往往互为渗透,史中往往有志的内容,而志内也难免有史的成分。”年鉴在中国到20世纪80年代以后才开始逐步发展壮大起来,“截至2008年9月全国编纂出版约2500种”,其中地方综合年鉴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指出:“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文献”,地方综合年鉴的地方性是毫无争议的。

2.记载内容的客观性。史、志、年鉴在某种程度上都可以列入资料性文献之类,而所谓“资料”就是用作参考或依据的材料。既然要做以参考或依据所用,其内容的客观性就是首要要求了。中国古代诸多史家,不懈追求史学论著的客观性就可以看出客观性对于资料性文献的重要程度。中国历代史家均为推崇的司马迁,也主要是因其在撰写《史记》中的严谨认真的态度和实录精神,后代史学家班固也曾评价“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史、志、年鉴虽不是同一性质的文化产品,但内容客观性却是其共同的标准和要求,只有其内容客观才有可读性、可用性,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3.存史资政功能性。地方综合年鉴与地方志书、地方史书一样,主要的功能就是存史资政。中国古称“治天下以史为鉴,治郡国以志为鉴”就是对史、志存史资政功能的精辟之论,而当代年鉴,虽为西来之物,原为almanac、yearbook、annual,到中国之后,之所以译为汉语的“年鉴”,“年”字本意中就含有此时间概念,而“鉴”字则是有中国特色的了,它应是源于此类文化产品重要的社会功能。汉字“鉴”的本义为“镜子”,既为镜子,其功用就不言自明了。

(二)不同之处

1.记述的内容重点不同。地方史书、地方志书是中国传统的地情著作,均有两千余年的发展历史,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编撰体系。“史主要是记述该地区几千年来人类社会的活动,主要的记述对象是社会现象,而不是自然现象。志则不然,至少是对自然和社会两者并重的,应将当地的地形、气候、水文、地质、土壤、植被、动物、矿产等各方面都科学地记载下来。”就中国现有地方综合年鉴而言,多以记载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各方面的内容为主,在实际内容中都会设有省情概貌、市县概况等介绍地理状况、自然资源等内容的固定部类,如《云南年鉴》的固定部类“云南省概况”中就常设建置沿革、位置面积、人口及民族、自然资源、气候等条目内容,《广西年鉴》的“自治区概貌”中也有地理、环境、气候、水文等内容。此外,大多数地方综合年鉴也都设有“人物”部类,主要是对年度内的先进人物、新闻人物的介绍,这与史志中的“生人不立传”原则是不同的。

2.记述的体例不同。“史以大事为主要线索,记录政治、军事、经济、社会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志则分门别类,面面俱到。史的体裁接近纪事本末体,志则用书志体,对农、林、牧、副、渔、工、矿、交通、人口、民族、风俗、制度、职官、文化、教育、人物、古迹,等等,一一予以叙述。”地方综合年鉴整体也是先分门别类即“横排”,因只为一年内情况不能“竖写”,只能为“横写”即“条目”,条目内容以记述动态性发展情况为主,也有少量知识性条目。因此,地方综合年鉴从整体上看有志书体例的痕迹,但从内容主要以条目来承载这点看又是辞书的体例。

3.记述内容时限的不同。地方史书主要记述该地区自有人类活动以来的人类社会发展变化的历史过程,均为成百上千年甚至几千年,而地方志则多为记载某一地区几十年的状况,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每20年左右续修一次”。而地方综合年鉴则以一年为一个周期,内容以年度为限。按记述内容时限的长短,三者可以排列为史、志、年鉴,所以,在实际编撰过程中就可以依次提供资料、素材,年鉴可以为修志提供资料,志可以为编史提供资料。

二、地方综合年鉴独立性

地方综合年鉴与地方志书、地方史书三者虽有相同之处,但又互有区别,故为三种互不能替代的文化产品。地方志“虽然具有地方史的性质,但内容却比地方史来得丰富,记载的面远比地方史来得广阔,而地方史的内容又比它来得专与深,两者虽有相同之处,却并不等同。因此地方史既不能代替地方志,地方志也代替不了地方史。”就如同地方史书不能取代地方志书一样,地方志书与地方综合年鉴也是在内容侧重、记述方式、内容时限、时效性等方面各不相同而不能相互替代。

关于地方志、地方志书与地方综合年鉴三者关系的定位问题,完全可以借鉴史学、地方史与地方志三者的定位。在地方志的发展过程中,关于地方志的定位问题也是经过几百年的学术争论,地方志由地记、图经发展为方志,最早被列入地理书类,一直到清代章学诚才提出“志乃史体”、“志属信史”之说,地方志才得以提升并明确了它的学术地位;随着方志学学科体系的逐步确立、完善,地方志已经有了明确的定位,地方志属于史学,但不等同与地方史,是独立的志学体系。地方综合年鉴与地方志书有相同的记述内容,均是记述本行政区自然、政治、文化、社会的资料性文献,这决定了二者密切的关系;但是,由于记载内容的时限的不同,导致二者有了诸多表现形式的不同。地方综合年鉴的年度性决定了所记述的事物只能是“单独的点”,很难形成“面”,跨年度发展的事物在年鉴中不可能完整的记述,这使得地方综合年鉴不能选择与地方志书一样的记述体裁,而以辞书的条目体来表现。地方综合年鉴的年度性也增强其时效性,能够提供比地方志书更为及时的信息资料,也因此扩大的读者范围,这也是地方志书无法比拟的,同时这也是地方综合年鉴为地方志书提供资料的基础。

地方综合年鉴与地方志书的诸多不同之处,决定了地方志是不能取代地方综合年鉴的,“方志与年鉴,不存在谁取代谁的问题。它们是一对兄弟,应该各有所侧重,取长补短,相互配合,相得益彰”。因此,要充分认识地方综合年鉴的相对独立性,给予准确的定位,以独立的姿态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三、建立独立的地方综合年鉴学学科体系

地方综合年鉴是有区别于地方史书、地方志书的年度性地方综合资料性文献,它独特的年度性使其完全有独立于史学、方志学学科之外,形成独立的学科体系。在学科归属上,它可以像方志学归属于史学一样,归属于方志学,但不能等同于方志学,只能是方志学的一个分支。因此,在实际编纂出版工作中,既要保持特色,又要学习借鉴地方志书的成熟经验,正确处理好与地方志书的关系。

为编史、修志提供全方位的系统、翔实的资料支持。地方综合年鉴与地方史、地方志共同的地域性、综合性、文献性和独特的年度性,使其有充分的条件为史志提供必要的资料,因此我们通常对年鉴的条目内容基本要求就有“存史性”。也有一些年鉴界人士提倡“站在志书的高度编年鉴”,其实我们更应该倡导“以编史修志的高度编年鉴”。地方综合年鉴是各地各级政府主办、反映该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地情性文献,是地方的“年度史”、“年度志”,当代年鉴人要以当代司马迁为标准要求自己,从撰稿人员、编辑人员至出版发行人员要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完成年鉴工作。这就要求对地方综合年鉴的定性不能片面强调地方综合年鉴的某一特性,如片面强调了年度性,就会忽视资料的全面性和连续性;片面强调了工具书性,就会降低实用性、可读性和鉴赏性;片面强调了期刊性,就会弱化内容的存史资政性;片面强调官书性,就会缩小在社会读者中的影响力。

在发展中改革和创新。地方综合年鉴以其独特的体裁体例和编辑出版形式在中国迅速成长壮大,足以说明当代中国社会对地方综合年鉴的需要,它可以弥补中国传统地方综合文献地方史书和地方志书的某些不足之处,为社会各界了解和研究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供基本资料。地方综合年鉴作为年鉴中的一类,在遵循当前年鉴已经较为成熟的编辑出版规则,更应在吸收借鉴史、志编撰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系统的编辑出版规范,最终构建严格意义上的地方综合年鉴学学科体系。


参考文献:

①③④谭其骧:《地方史志不可偏废旧志资料不可轻信》,载《中国地方史志论丛》,第10页,中华书局,1984。

②孙关龙:《年鉴与地方志的比较研究》,载《年鉴信息与研究》2008年第6期。

⑤仓修良:《论章学诚的方志学》,载中国地方史志协会编《中国地方史志论丛》,第330页,中华书局,1984。

⑥尚丁:《方志、年鉴比较说》,载《年鉴通讯》1987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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